承租市有地時,年租金如何計算?
- 發佈日期:2021-01-0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類 別:公產管理類
- 詳細內容:
- 標租:土地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得標年租金率換算所得之月租金額或得標之月租金額計收;建築改良物或土地併同建築改良物辦理標租者,按得標之月租金額計收。土地按得標年租金率換算所得之月租金額計收租金者,該租金於申報地價調整時隨同調整。
- 逕租:基地按當期土地申報地價總額乘以年租金率百分之5計收;房屋按當期房屋課稅現值乘以年租金率百分之10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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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