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申請提前終止租約 市府會依約定處理並妥善規劃利用
- 發佈日期:2023-05-13
- 截止日期:2023-11-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類 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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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訊】
救國團承租財政局經管金山區中興段315地號等20筆市有土地作金山青年活動中心使用,原租期至113年12月31日止,租約到期後,地上物除經雙方評估同意保留得不予拆除外,該建築物產權應捐贈給新北市政府。
救國團近期向市府表示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經營困難,再加上黨產會認定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建物為不當黨產,於今年3月已移轉17棟建物為黨產會財產,若繼續經營需額外再負擔建物租金,造成租金壓力沉重,才會申請提前自112年6月30日終止租約。
財政局表示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申請提前終止租約案,市府會協調救國團依約辦理地上物點交,並妥善規劃園區利用事宜。
資料詳洽:非公用財產管理科 科長 蔣喬玫 電話:(02)29603456分機8300
撰 稿 人:非公用財產管理科 股長 鍾宜珊 電話:(02)29603456分機8308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主任 劉學文 電話:(02)29603456分機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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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