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目前位置 : 首頁 > 便民服務 > Q&A

Q&A-若不慎遺失新北市市庫支票,應如何辦理補發?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若不慎遺失新北市市庫支票,應如何辦理補發?
  • 發佈日期:2024-03-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類  別:支付管理類
  • 詳細內容:
  • 一、受款人或執票人可至財政局網站/便民服務/申請表單下載「新北市市庫支票掛失止付申請書」及「新北市市庫支票補發申請書」,並填妥後,檢附蓋有印章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以臨櫃或郵寄方式向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申請掛失止付及補發市庫支票,財政局於辦妥掛失止付登記後,逕依新北市市庫支票補發申請書辦理補發作業。
    二、新北市市庫支票票面經註銷禁止背書轉讓標識者,應先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程序,俟法院除權判決宣告該喪失新北市市庫支票無效之日起,填具新北市市庫支票補發申請書並檢附判決書,向財政局申請補發。

相關附件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892 人 更新日期: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