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租公告)112年度第2次標租市有非公用不動產,請踴躍參加投標
- 發佈日期:2023-05-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類 別:最新公告
- 公告日期:2023-05-15
- 依 據:新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
- 公告內容:
-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2年6月1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新北市政府15樓1522會議室當眾開標,不開放民眾現場觀標,改採線上網路直播方式開標,YouTube網路直播網址:https://reurl.cc/mGNeyA請點選本次標租直播影片線上觀標。另當日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而經相關單位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個上午10時同地點開標,且不另行公告。
二、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一)凡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國內外公、私法人及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外國人民,均得參加投標。外國人參加投標,並應受土地法第17條及第24條之限制。
(二)採用郵寄投標,投標人應於本公告標租之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5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8307免費索取或於本局網站自行下載投標單、投標須知、授權書、信封格式等,並依投標須知規定填寫,以郵遞掛號投標。
(三)投標人應將填妥之投標單連同應繳押標金之票據妥予密封於投郵標封內,以掛號函件於開標日上午10時前寄達指定之郵政信箱—新北市政府郵局第45號郵政信箱,逾信箱開啟時間寄達者無效,原件退還,投標信件經寄達指定之郵政信箱後,不得撤回。
三、標租不動產之標示、面積、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種類(僅供參考)、標租底價、租期、使用限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備註事項詳如附表。
四、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新北市市有非公用基地、房地標租契約書(格式),或逕自本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finance.ntpc.gov.tw首頁之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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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