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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新北市板橋區府中段472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 都市更新案公告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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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府中段472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 都市更新案公告招商
  • 發佈日期:2021-03-0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類  別:最新消息
  • 內  容:
  • 【新北市訊】為促進市有不動產之活化利用,透過變產置產方式,帶動當地發展,同時增裕市庫收入,侯市長決定以公辦都更方式,與民間業者共同合作開發市長宿舍及其周邊地區,作為新北市政府推動都市更新之指標案件,全案將透過公開評選機制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訂於110年3月   8日至110年5月6日公告招商。

        打造「城市新美學」也是侯市長施政重軸,市長宿舍即位於「板橋府中美學示範基地-府中雙城」計畫之新城、古城間,因屋齡已逾50年,屋況不佳,經評估整修不具效益,因此,為提高市有資產運用效能,並改善周邊居住環境,新北市政府規劃以宿舍基地為基礎結合毗鄰私有土地,進行全區更新改建,希冀藉由本更新案活絡都市機能,融合古城區與新城區的城市景觀,開創城市文化新風貌。

    本案基地位處板橋區文化路一段,面積4,456平方公尺,其中新北市有土地占基地面積比例31.46%,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周邊有捷運府中站及本市交通核心樞紐之板橋車站,步行各約5至10分鐘,交通十分便捷,鄰近林本源園邸、板橋國小及高中、板橋體育館、新板萬坪都會公園、新板特區百貨商圈等,區位良好,商業及生活機能完整,整體發展條件優異,深具發展潛力。

    本案前於110年1月18日至1月29日辦理公開評選文件公開閱覽,經綜整各方意見調整相關內容,公開評選文件與公開閱覽內容之重點差異有下列幾項:一、申請人財務能力資格:單一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新臺幣調整為1億元(含)以上。二、申請人開發能力資格:建築開發實績調整為於本案公告日前5年內,單一申請人擔任起造人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單一個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13,000平方公尺以上或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30,000平方公尺。三、完工期限:調整為應於開工日起900日內完工,於擴大更新單元範圍得向主辦機關申請展延,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四、將都市設計及公益設施規劃構想納入評選項目。

        有關本案申請人資格、評選項目及評選基準同步公布於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有意願參與投標之投資人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110年5月6日下午5時)前至財政局秘書室繳費領取公開評選文件,並請投資人特別注意本案申請保證金應於提送申請文件前或同時至財政局繳交。另提送申請文件方式,僅限於截止收件日前由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如對本案公開評選文件有相關疑義,請於110年3月17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

    資料詳洽:財產開發科 魏科長依樺       電話:(02)29603456分機8333
    撰 稿 人:財產開發科 林燕雲           電話:(02)29603456分機8241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高主任雅倩         電話:(02)29603456分機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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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申請人資格(申請須知第5點)  
    評選項目及評選基準(申請須知附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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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707 人 更新日期: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