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所謂的「遊說」,是指遊說者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對於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直接向被遊說者或其指定之人表達意見之行為。
- 遊說法於97年8月8日開始施行,遊說行為將經由登記、財務申報及資訊揭露,達到過程及資訊公開、透明的目的,以落實陽光政治。
- 為配合宣導遊說法相關資訊,並依該法第18條規定,使遊說行為及財務使用狀況經由公開透明方式揭露,接受大眾檢驗。本局設置此遊說法專區,集中放置遊說法公開資訊,俾便民眾查詢。
- 遊說法資料
- 遊說專責單位及人員連絡資料表
- 遊說登記案件區
- 遊說登記書表下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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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9-12